20 · 魏书

武文世王公传

西晋 · 陈寿 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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武皇帝二十五男:卞皇后生文皇帝、任城威王彰、陳思王植、蕭懷王熊;劉夫人生豐愍王昂、相殤王鑠;環夫人生鄧哀王衝、彭城王據、燕王宇;杜夫人生沛穆王林、中山恭王衮;秦夫人生濟陽懷王玹、陳留恭王峻;尹夫人生范陽閔王矩;王昭儀生趙王幹;孫姬生臨邑殤公子上、楚王彪、剛殤公子勤;李姬生谷城殤公子乘、郿戴公子整、靈殤公子京;周姬生樊安公均;劉姬生廣宗殤公子棘;宋姬生東平靈王徽;趙姬生樂陵王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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豐愍王昂字子脩。弱冠舉孝廉。隨太祖南征,爲張繡所害。無子。黃初二年追封,諡曰豐悼公。三年,以樊安公均子琬奉昂後,封中都公。其年徙封長子公。五年,追加昂號曰豐悼王。太和三年改昂諡曰愍王。嘉平六年,以琬襲昂爵爲豐王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二千七百戸。琬薨,諡曰恭王。子廉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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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殤王鑠,早薨,太和三年追封諡。靑龍元年,子愍王潛嗣,其年薨。二年,子懷王偃嗣,邑二千五百戸,四年薨。無子,國除。正元二年,以樂陵王茂子陽都鄕公竦繼鑠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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鄧哀王沖字倉舒。少聰察岐嶷,生五六歳,智意所及,有若成人之智。時孫權曾致巨象,太祖欲知其斤重,訪之群下,咸莫能出其理。沖曰:「置象大船之上,而刻其水痕所至,稱物以載之,則校可知矣。」太祖大悅,卽施行焉。時軍國多事,用刑嚴重。太祖馬鞍在庫,而爲鼠所齧,庫吏懼必死,議欲面縛首罪,猶懼不免。沖謂曰:「待三日中,然後自歸。」沖於是以刀穿單衣,如鼠齧者,謬爲失意,貌有愁色。太祖問之,沖對曰:「世俗以爲鼠齧衣者,其主不吉。今單衣見齧,是以憂戚。」太祖曰:「此妄言耳,無所苦也。」俄而庫吏以齧鞍聞,太祖笑曰:「兒衣在側,尙齧,況鞍縣柱乎?」一無所問。沖仁愛識達,皆此類也。凡應罪戮,而爲沖微所辨理,賴以濟宥者,前後數十。

太祖數對群臣稱述,有欲傳後意。年十三,建安十三年疾病,太祖親爲請命。及亡,哀甚。文帝寛喩太祖,太祖曰:「此我之不幸,而汝曹之幸也。」

言則流涕,爲聘甄氏亡女與合葬,贈騎都尉印綬,命宛侯據子琮奉沖後。二十二年,封琮爲鄧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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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初二年,追贈諡沖曰鄧哀侯,又追加號爲公。

三年,進琮爵,徙封冠軍公。四年,徙封己氏公。太和五年,加沖號曰鄧哀王。景初元年,琮坐於中尙方作禁物,削戸三百,貶爵爲都鄕侯。三年,復爲己氏公。正始七年,轉封平陽公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千九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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彭城王據,建安十六年封范陽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宛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。三年,爲章陵王,其年徙封義陽。文帝以南方下濕,又以環太妃彭城人,徙封彭城。又徙封濟陰。五年,詔曰:「先王建國,隨時而制。漢祖增秦所置郡,至光武以天下損耗,幷省郡縣。以今比之,益不及焉。其改封諸王,皆爲縣王。」據改封定陶縣。太和六年,改封諸王,皆以郡爲國,據復封彭城。景初元年,據坐私遣人詣中尙方作禁物,削縣二千戸。

三年,復所削戸邑。正元、景元中累增邑,幷前四千六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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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王宇字彭祖。建安十六年,封都鄕侯。二十二年,改封魯陽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。三年,爲下邳王。五年,改封單父縣。太和六年,改封燕王。明帝少與宇同止,常愛異之。及卽位,寵賜與諸王殊。靑龍三年,徴入朝。景初元年,還鄴。二年夏,復徴詣京都。冬十二月,明帝疾篤,拜宇爲大將軍,屬以後事。受署四日,宇深固讓;帝意亦變,遂免宇官。三年夏,還鄴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五千五百戸。常道鄕公奐,宇之子,入繼大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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沛穆王林,建安十六年封饒陽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譙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。三年,爲譙王。五年,改封譙縣。七年,徙封鄄城。太和六年,改封沛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四千七百戸。林薨,子緯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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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恭王衮,建安二十一年封平鄕侯。少好學,年十餘歳能屬文。毎讀書,文學左右常恐以精力爲病,數諫止之,然性所樂,不能廢也。二十二年,徙封東鄕侯,其年又改封贊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,官屬皆賀,衮曰:「夫生深宮之中,不知稼穡之艱難,多驕逸之失。諸賢旣慶其休,宜輔其闕。」毎兄弟遊娯,衮獨覃思經典。文學防輔相與言曰:「受詔察公舉錯,有過當奏,及有善,亦宜以聞,不可匿其美也。」遂共表稱陳衮美。衮聞之,大驚懼,責讓文學曰:「脩身自守,常人之行耳,而諸君乃以上聞,是適所以增其負累也。且如有善,何患不聞,而遽共如是,是非益我者。」其戒愼如此。三年,爲北海王。其年,黃龍見鄴西漳水,衮上書贊頌。詔賜黃金十斤,詔曰:「昔唐叔歸禾,東平獻頌,斯皆骨肉贊美,以彰懿親。王硏精墳典,耽味道眞,文雅煥炳,朕甚嘉之。王其克愼明德,以終令聞。」四年,改封贊王。七年,徙封濮陽。太和二年就國,尙約儉,教敕妃妾紡績織紝,習爲家人之事。五年冬,入朝。六年,改封中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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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,衮來朝,犯京都禁。靑龍元年,有司奏衮。詔曰:「王素敬愼,邂逅至此,其以議親之典議之。」有司固執。詔削縣二,戸七百五十。

衮憂懼,戒敕官屬愈謹。帝嘉其意,二年,復所削縣。三年秋,衮得疾病,詔遣太醫視疾,殿中、虎賁賫手詔、賜珍膳相屬,又遣太妃、沛王林幷就省疾。衮疾困,敕令官屬曰:「吾寡德忝寵,大命將盡。吾旣好儉,而聖朝著終誥之制,爲天下法。吾氣絶之日,自殯及葬,務奉詔書。昔衞大夫蘧瑗葬濮陽,吾望其墓,常想其遺風,原託賢靈以弊發齒,營吾兆域,必往從之。禮:男子不卒婦人之手。亟以時成東堂。」堂成,名之曰遂志之堂,輿疾往居之。又令世子曰:「汝幼少,未聞義方,早爲人君,但知樂,不知苦;不知苦,必將以驕奢爲失也。接大臣,務以禮。雖非大臣,老者猶宜答拜。事兄以敬,恤弟以慈;兄弟有不良之行,當造膝諫之。諫之不從,流涕喩之;喩之不改,乃白其母。若猶不改,當以奏聞,幷辭國土。與其守寵罹禍,不若貧賤全身也。此亦謂大罪惡耳,其微過細故,當掩覆之。嗟爾小子,愼脩乃身,奉聖朝以忠貞,事太妃以孝敬。閨闈之内,奉令於太妃;閫閾之外,受教於沛王。無怠乃心,以慰予靈。」其年薨。詔沛王林留訖葬,使大鴻臚持節典護喪事,宗正弔祭,贈賵甚厚。凡所著文章二萬餘言,才不及陳思王而好與之侔。子孚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三千四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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濟陽懷王玹,建安十六年封西鄕侯。早薨,無子。二十年,以沛王林子贊襲玹爵邑,早薨,無子。文帝復以贊弟壹紹玹後。黃初二年,改封濟陽侯。四年,進爵爲公。太和四年,追進玹爵,諡曰懷公。六年,又進號曰懷王,追諡贊曰西鄕哀侯。壹薨,諡曰悼公。子恆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千九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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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留恭王峻字子安,建安二十一年封郿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襄邑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。三年,爲陳留王。五年,改封襄邑縣。太和六年,又封陳留。甘露四年薨。子澳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四千七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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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陽閔王矩,早薨,無子。建安二十二年,以樊安公均子敏奉矩後,封臨晉侯。黃初三年追封諡矩爲范陽閔公。五年,改封敏范陽王。七年,徙封句陽,太和六年,追進矩號曰范陽閔王,改封敏琅邪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三千四百戸。敏薨,諡曰原王。子焜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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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王幹,建安二十年封髙平亭侯。二十二年,徙封賴亭侯。其年改封弘農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,徙封燕公。

三年,爲河間王。五年,改封樂城縣。七年,徙封鉅鹿。太和六年,改封趙王。幹母有寵於太祖。及文帝爲嗣,幹母有力。文帝臨崩,有遺詔,是以明帝常加恩意。靑龍二年,私通賓客,爲有司所奏,賜幹璽書誡誨之,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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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稱『開國承家,小人勿用』,詩著『大車惟塵』之誡。自太祖受命創業,深睹治亂之源,鑑存亡之機,初封諸侯,訓以恭愼之至言,輔以天下之端士,常稱馬援之遺誡,重諸侯賓客交通之禁,乃使與犯妖惡同。夫豈以此薄骨肉哉?徒欲使子弟無過失之愆,士民無傷害之悔耳。髙祖踐阼,祗愼萬機,申著諸侯不朝之令。朕感詩人常棣之作,嘉采菽之義,亦縁詔文曰『若有詔得詣京都』,故命諸王以朝聘之禮。而楚、中山幷犯交通之禁,趙宗、戴捷咸伏其辜。近東平王復使屬官毆壽張吏,有司舉奏,朕裁削縣。(令)有司以曹纂、王喬等因九族時節,集會王家,或非其時,皆違禁防。朕惟王幼少有恭順之素,加受先帝顧命,欲崇恩禮,延乎後嗣,況近在王之身乎?且自非聖人,孰能無過?已詔有司宥王之失。古人有言:『戒愼乎其所不睹,恐懼乎其所弗聞,莫見乎隱,莫顯乎微,故君子愼其獨焉。』叔父茲率先聖之典,以纂乃先帝之遺命,戰戰兢兢,靖恭厥位,稱朕意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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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五千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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臨邑殤公子上,早薨。太和五年,追封諡。無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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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王彪字朱虎。建安二十一年,封壽春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,徙封汝陽公。三年,封弋陽王。其年徙封呉王。五年,改封壽春縣。七年,徙封白馬。太和五年冬,朝京都。六年,改封楚。初,彪來朝,犯禁,〔靑龍〕元年,爲有司所奏,詔削縣三,戸千五百。二年,大赦,復所削縣。景初三年,增戸五百,幷前三千戸。嘉平元年,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太尉王凌謀迎彪都許昌。語在《凌傳》。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國案驗,收治諸相連及者。廷尉請徴彪治罪。於是依漢燕王旦故事,使兼廷尉大鴻臚持節賜彪璽書切責之,使自圖焉。

彪乃自殺。妃及諸子皆免爲庶人,徙平原。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,坐知情無輔導之義,皆伏誅。國除爲淮南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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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元元年詔曰:「故楚王彪,背國附姦,身死嗣替,雖自取之,猶哀矜焉。夫含垢藏疾,親親之道也,其封彪世子嘉爲常山眞定王。」景元元年,增邑,幷前二千五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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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殤公子勤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諡。無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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谷城殤公子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諡。無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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郿戴公子整,奉從叔父郎中紹後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郿侯。二十三年薨。無子。黃初二年追進爵,諡曰戴公。以彭城王據子范奉整後。三年,封平氏侯。四年,徙封成武。太和三年,進爵爲公。靑龍三年薨。諡曰悼公。無後。四年,詔以範弟東安鄕公闡爲郿公,奉整後。正元、景元中、累增邑,幷前千八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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靈殤公子京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諡。無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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樊安公均,奉叔父薊恭公彬後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樊侯。二十四年薨。子抗嗣。黃初二年,追進公爵,諡曰安公。三年,徙封抗薊公。四年,徙封屯留公。景初元年薨,諡曰定公。子諶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千九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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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宗殤公子棘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諡。無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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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平靈王徽,奉叔公朗陵哀侯玉後。建安二十二年,封歴城侯。黃初二年,進爵爲公。三年,爲廬江王。四年,徙封壽張王。五年,改封壽張縣。太和六年,改封東平。靑龍二年,徽使官屬撾壽張縣吏,爲有司所奏。詔削縣一,戸五百。其年復所削縣。正始三年薨。子翕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三千四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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樂陵王茂,建安二十二年封萬歳亭侯。二十三年,改封平輿侯。黃初三年,進爵,徙封乘氏公。七年,徙封中丘。茂性泬佷,少無寵於太祖。及文帝世,又獨不王。太和元年,徙封聊城公,其年爲王。詔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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昔象之爲虐至甚,而大舜猶侯之有庳。近漢氏淮南、阜陵,皆爲亂臣逆子,而猶或及身而復國,或至子而錫土。有虞建之於上古,漢文、明、章行之乎前代,斯皆敦敍親親之厚義也。聊城公茂少不閑禮教,長不務善道。先帝以爲古之立諸侯也,皆命賢者,故姬姓有未必侯者,是以獨不王茂。太皇太後數以爲言。如聞茂頃來少知悔昔之非,欲脩善將來。君子與其進,不保其往也。今封茂爲聊城王,以慰太皇太後下流之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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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,改封曲陽王。正始三年,東平靈王薨,茂稱嗌痛,不肯發哀,居處出入自若。有司奏除國土,詔削縣一,戸五百。五年,徙封樂陵,詔以茂租奉少,諸子多,復所削戸,又增戸七百。嘉平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五千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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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皇帝九男:甄氏皇后生明帝,李貴人生贊哀王協,潘淑媛生北海悼王蕤,朱淑媛生東武陽懷王鑑,仇昭儀生東海定王霖,徐姬生元城哀王禮,蘇姬生邯鄲懷王邕,張姬生淸河悼王貢,宋姬生廣平哀王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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贊哀王協,早薨。太和五年追封諡曰經殤公。靑龍二年,更追改號諡。三年,子殤王尋嗣。景初三年,增戸五百,幷前三千戸。正始九年薨。無子。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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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海悼王蕤,黃初七年,明帝卽位,立爲陽平縣王。太和六年,改封北海。靑龍元年薨。二年,以琅邪王子贊奉蕤後,封昌鄕公。景初二年,立爲饒安王。正始七年,徙封文安。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三千五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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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武陽懷王鑑,黃初六年立。其年薨。靑龍三年賜諡。無子。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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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海定王霖,黃初三年立爲河東王。六年,改封館陶縣。明帝卽位,以先帝遺意,愛寵霖異於諸國。而霖性粗暴,閨門之内,婢妾之間,多所殘害。太和六年,改封東海。嘉平元年薨。子啓嗣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六千二百戸。髙貴鄕公髦,霖之子也,入繼大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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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城哀王禮,黃初二年封秦公,以京兆郡爲國。三年,改爲京兆王。六年,改封元城王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悌嗣禮後。六年,改封梁王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四千五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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邯鄲懷王邕,黃初二年封淮南公,以九江郡爲國。三年,進爲淮南王。四年,改封陳。六年,改封邯鄲。太和三年薨。五年,以任城王楷子温嗣邕後。六年,改封魯陽。景初、正元、景元中,累增邑,幷前四千四百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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淸河悼王貢,黃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無子。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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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平哀王儼,黃初三年封。四年薨。無子。國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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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曰:魏氏王公,旣徒有國土之名,而無社稷之實,又禁防壅隔,同於囹圄;位號靡定,大小歳易;骨肉之恩乖,常棣之義廢。爲法之弊,一至於此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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